《内经》并无转下之说,止言发散,又止言辛甘发散为阳。辛温之药达表则自然汗散,攻里则自然开通。非若寒苦之药,动人脏腑,泄人元气也。
夫巴豆、硝黄之类能直穿脏腑,非大积大聚,元气壮实者,不敢轻用。今之庸医不问虚实,动辄便行转下,以泄六腑各气,转生他证。重则脾胃渐衰,不进饮食,肌肉消瘦而死。
又俗云:春行夏补,至秋时须服通行药数剂,以泄夏月积热,此语甚讹。夫热在内,自然从五脏六腑及大小便中泄出。若以凉药泄热,吾恐热气未去一分,而元气已衰九分。尝观服转药一剂,则有五七日饮食脾胃不能复旧。况乎三焦暖热方能腐熟水谷,若一刻无火则肌肤冰冷,阳气脱尽而死矣。
故《内经》止有沉寒痼冷之论,未有积热纯阳之说。纵然积热为病,一服转下便可解救。若阴寒为病,则四肢逆冷,死在须臾。
古人立法,若狂言妄语,逾垣上屋诸大热证,亦要论其大便如何。数日不出者,有燥屎也,方下之,若大便如常,即不可下。
今人于并无以上热证,而亦概用寒凉转下,必欲尽去其热,吾不知将以何为生气。夫人身无热则阳气尽矣。此河间、丹溪遗讹后世,业医者不可以不察此弊也。
《黄帝内经》中原本没有攻下法的说法,只讲发散,而且说"辛甘发散为阳"。辛温的药物作用于体表则自然发汗散邪,作用于体内则自然开通郁滞。不像寒凉苦泄的药物,扰动脏腑、耗泄人的元气。
巴豆、芒硝、大黄这类药物能直接穿透脏腑,除非是严重的积聚病证且患者元气壮实,否则绝不可轻易使用。如今的庸医不分虚实,动不动就用攻下法,耗泄六腑之气,反而生出其他病症。严重的会导致脾胃逐渐衰弱,不能进食,肌肉消瘦而死亡。
又有民间俗语说:"春季用泻法、夏季用补法,到秋天要服几剂通利的药来泄夏天的积热。"这种说法完全错误。如果体内真有热,身体自然会通过五脏六腑及大小便排出。如果用凉药来泄热,只怕热气还没去掉一分,元气已经衰败了九分。我曾经观察到,服一剂攻下药后,脾胃功能需要五到七天才能恢复。况且三焦必须有温暖的热力才能腐熟消化水谷,如果一刻没有"火",就会肌肤冰冷、阳气脱尽而死亡。
所以《内经》只有寒邪沉伏、痼冷为病的论述,并没有积热纯阳的说法。即便是积热导致的病,服一剂攻下药就可以解救;但如果是阴寒导致的病,则会四肢厥冷,顷刻之间就会死亡。
古人在立法时,即使是狂言妄语、爬墙上屋等大热证,也要先看大便情况。如果多日不大便,是有燥屎,才可用攻下法;如果大便正常,就不可攻下。
现在的人,在没有上述热证的情况下,也一概用寒凉攻下,一定要把热全部去掉——我不知道拿什么作为生命的生气。人身上如果没有热,阳气就灭绝了。这是刘河间(刘完素)、朱丹溪的学说遗留下来的谬误,学医的人不可不察这个弊端!
窦材在本篇中构建了一个层层递进的论证体系,从经典依据、药物特性、临床观察、民俗批判到学术源流,全面驳斥滥用泻下法:
窦材在本篇末尾直接点名批评刘完素(河间)和朱震亨(丹溪)两位金元时期著名医家:
窦材认为,这两位医家的学说使后世医者形成"滥用寒凉"的倾向,动辄用攻下法"去热",却不知人体以阳气为根本,"人身无热则阳气尽矣"。这一批判体现了窦材鲜明的扶阳学术立场。
需要注意的是,窦材并非完全否定攻下法的使用价值。他在文中明确指出,在"狂言妄语,逾垣上屋"等大热证且"数日不出大便"(阳明腑实证)的情况下,确实可以用攻下法。他只是反对不问虚实、滥用攻下的时弊。
窦材的辨证论治思想在"忌用转下"中体现得非常清晰:
这一辩证态度与张仲景在《伤寒论》中"阳明病,脉迟,虽汗出不恶寒者,其身必重,短气腹满而喘,有潮热者,此外欲解,可攻里也。手足濈然而汗出者,此大便已硬也,大承气汤主之"的辨证精神是一脉相承的。
窦材提出《内经》"止有沉寒痼冷之论,未有积热纯阳之说",这一论断值得深入分析:
窦材在"忌用转下"中提出的辨证原则,对临床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:
"尝观服转药一剂,则有五七日饮食脾胃不能复旧。"
—— 窦材对攻下伤脾胃的临床观察,强调攻下不可轻用
窦材(南宋·1146年)处于中医学术发展的关键转折期。在他之前,北宋《太平惠民和剂局方》盛行温燥香窜;在他之后,金元四大家兴起,刘河间倡火热论、张子和主攻下、李东垣重脾胃、朱丹溪倡滋阴。窦材的扶阳思想既不同于局方的温燥,也不同于河间丹溪的寒凉,形成了独特的学术路线。
"夫人身无热则阳气尽矣。此河间、丹溪遗讹后世,业医者不可以不察此弊也。"
—— 窦材对滥用寒凉攻下的最后警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