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、用药宜忌论

《血证论》第五章 — 用药法则学习笔记

章号:第五章

名称:用药宜忌论

分类:用药法则

核心主题:血证治疗四法大纲与用药宜忌

一、原文

《血证论·第五章·用药宜忌论》

凡治血证,须知其要。其要维何?止血、消瘀、宁血、补血,四者乃通治血证之大纲。

血之初出,急以止血为第一要义。血止之后,其离经而未出者,是为瘀血。瘀血不去,则新血不生,且瘀血为患,变证百出,故以消瘀为第二要义。

血既止,瘀既消,而血犹有不安者,或为热扰,或为气逆,或为阴虚火旺,当以宁血为第三要义,使血得安于经脉之中。

去血既多,阴无有不虚者。阴者阳之守,阴虚则阳无所附,久且阳随而亡,故又以补血为收功之法。四者贯串,乃血证治疗之全功。

然而用药宜忌,不可不讲。汗血同源,血家最忌发汗。吐血之人,气逆上冲,吐法亦不可轻用,恐吐之则气愈升,血愈涌出。下法虽能引血下行,然不可妄用,恐伤中气,反致变端。和法最为平稳,须知和中有补、和中有清,不可执一。

止血宜清凉,不宜温燥;消瘀宜和畅,不宜峻猛;宁血宜清润,不宜寒凝;补血宜甘温,不宜腻滞。此其大略也,医者当临证权衡,不可泥于成法。

二、白话译文

现代汉语释义

凡是治疗血证,必须掌握其中的要领。这个要领是什么呢?就是止血、消瘀、宁血、补血,这四个方法是通治一切血证的大纲。

当出血刚刚发生的时候,应当紧急以止血为第一要义,迅速控制出血。出血停止之后,那些已经离开经脉却没有排出的血液,就成了瘀血。瘀血如果不消除,新的血液就无法生成,而且瘀血会引起各种病变,产生各种各样的并发症,所以消除瘀血是第二要义。

出血已经止住,瘀血已经消除,但血液仍然不能安分守己地循行于经脉之中的时候,其原因或是因为有热邪扰动,或是因为气机上逆,或是因为阴虚导致火旺,这时应当以宁血为第三要义,使血液能够安宁地循行在经脉之中。

出血过多之后,阴血没有不亏虚的。阴是阳的守御,阴虚了阳气就失去了依附的基础,时间长了阳气也会随之而消亡,所以最后又要以补血作为收功的最终方法。这四个方法贯穿起来,就构成了血证治疗的完整过程。

然而,用药的适宜和禁忌,不可以不仔细讲究。汗液和血液同出一源,血证患者最忌讳发汗的方法。吐血的患者,本身气机上逆、气血上冲,催吐的方法也不能轻易使用,因为恐怕一吐就会使气机更加上逆,出血更加汹涌。攻下之法虽然能够引导气血下行,但也不能妄用,恐怕损伤中焦脾胃之气,反而导致病情出现其他变化。和法是最平稳的方法,但必须知道和法之中有时需要兼补、有时需要兼清,不能执定一个方法不知变通。

止血应当使用清凉的药物,不宜使用温燥的药物;消瘀应当使用和畅的药物,不宜使用峻猛攻伐的药物;宁血应当使用清润的药物,不宜使用寒凉凝滞的药物;补血应当使用甘温的药物,不宜使用滋腻碍胃的药物。这是大体的原则,医者应当临证权衡变化,不能拘泥于成法。

三、释义讲解

(一)"止血、消瘀、宁血、补血"四法详解

1. 止血法

止血为血证治疗的第一要义。唐宗海强调,止血并非单纯使用炭类收涩之品,而是要根据出血的原因,采用清热凉血、降气止血等方法。血证初起,多由热迫血行、气逆血涌所致,故止血之法重在"清热"与"降气"二字。代表方如犀角地黄汤(清热凉血)、四生丸(凉血止血)。止血用药宜清凉不宜温燥,因温燥之品易助热动血,反致出血加重。但止血亦不可过用寒凉,恐血为寒凝,形成瘀滞。

2. 消瘀法

血止之后,离经之血未出者即为瘀血。唐宗海特别指出,瘀血不去则新血不生,且瘀血郁而化热,变证蜂起。消瘀之法,宜和畅不宜峻猛,宜活血行气不宜破血伤正。常用药物如桃仁、红花、当归尾、赤芍、牡丹皮、川芎等。消瘀的同时需顾护正气,不可一味攻伐。此即"祛瘀而不伤正"之妙义。代表方如桃红四物汤、血府逐瘀汤等。

3. 宁血法

血止瘀消之后,若血中仍有伏热,或阴虚火旺,气火未平,则血易再度妄行。此时当以宁血为要。宁血即安抚血液,使其安宁于经脉之中,不再溢出。宁血之法重在清热养阴、潜降虚火,用药宜清润不宜寒凝。常用药物如麦冬、知母、玄参、生地黄、白芍、阿胶等。代表方如麦门冬汤、知柏地黄汤之类。

4. 补血法

出血既多,阴血亏虚是必然的结果。阴虚则阳无所附,阳气浮动,久则阴阳两虚,甚至阳随阴脱。补血为收功之法,亦是防止复发的根本。补血用药宜甘温不宜腻滞。甘温之品如当归、黄芪、熟地黄、白芍、阿胶等,既能补养血液,又不碍胃滞气。代表方为四物汤、当归补血汤。唐宗海特别强调补血必兼补气,因"气能生血",如当归补血汤中黄芪五倍于当归,即是此义。

(二)四法的先后次序和辨证关系

四法并非机械的先后顺序,而是根据病情的不同阶段和病机变化而灵活运用。唐宗海明确指出:出血初期,当以止血为急务,止血即所以治标。血止之后,随即活血消瘀,瘀去则新血得生。若血止瘀消而血仍未安,则需宁血以安其源。最后,血亏者需补血以复其本。

四法之间既有先后次序,又有相互渗透。例如,止血之中兼有消瘀之意(止血而不留瘀),消瘀之中兼有宁血之功(瘀去则血自宁),宁血之中兼有补血之效(阴充则血自安),补血之中兼有宁血之用(血足则气自敛)。四法贯串,不可截然分割。唐宗海此论,体现了中医治疗血证的整体观和动态辨证思维。

(三)汗、吐、下、和法在血证中的禁忌

治法 在血证中的宜忌 理由
汗法 最忌发汗 汗血同源,血家阴血本亏,发汗则更伤阴血,且汗出则阳气随泄,易致气阴两脱。血证患者若误用汗法,可致吐血加重、心烦不寐、甚至气随汗脱。唯有血证兼表证而阴血不虚者,方可酌用。
吐法 不可轻用 吐血之人,气逆上冲是其主要病机。吐法亦使气机向上,与吐血病机同气相求,用之则气愈升、血愈涌,无异于火上浇油。即使是痰涎壅盛之吐血,亦当降气化痰,而非催吐。
下法 不可妄用,谨慎使用 下法虽能引血下行,对于血热上冲之吐血有一定效果(如大黄黄连泻心汤),但必须辨证准确。若妄用下法,损伤中焦脾胃之气,中气一伤,血失统摄,反致出血不止或变生他证。
和法 最为平稳,但需辨清 和法调和气血,平稳安全,适用范围最广。但和中有补、和中有清、和中有散,不可执一而论。需根据具体病机,或以小柴胡汤和解枢机,或以逍遥散调和肝脾,或以黄连阿胶汤滋阴和阳。

(四)血证用药的"宜"与"忌"的具体内容

止血用药:

宜:清凉止血之品,如犀角、生地黄、牡丹皮、赤芍、白茅根、侧柏叶、藕节炭、仙鹤草等。宜辨明热之所在(气分、血分、五脏之热),选用相应药物。

忌:忌用温燥动血之品,如桂枝、干姜、附子、肉桂等。忌过用苦寒,以免冰伏血分。忌单纯使用炭类收涩,闭门留寇。

消瘀用药:

宜:宜用活血和血之品,如当归尾、赤芍、丹参、牡丹皮、泽兰、益母草、三七等。宜配合行气之品,气行则血行。

忌:忌用破血逐瘀之峻药,如水蛭、虻虫、三棱、莪术等(血证实瘀重症且正气不虚者除外)。忌过用寒凝,以免血行不畅。

宁血用药:

宜:宜用清热养阴之品,如麦冬、天冬、知母、玄参、生地黄、白芍、阿胶、龟板等。宜配合降气之品,如代赭石、旋覆花、牛膝等。

忌:忌用苦寒直折,恐伤胃气。忌用温热升散,助火动血。

补血用药:

宜:宜用甘温补血之品,如当归、熟地黄、白芍、何首乌、阿胶、龙眼肉等。必须配合补气之品(如黄芪、党参),以气生血。

忌:忌用滋腻碍胃之品,如大剂量熟地黄、龟板胶等(脾胃虚弱者尤须注意)。忌纯补不运,当于补中兼行。

核心要点:

  • 止血为第一要义,但止血不可留瘀,需于止血中兼顾消瘀。唐宗海提出的"四法大纲"不是静态的四个步骤,而是贯穿血证治疗全过程的动态辨证体系,四法之间既有先后次序又有相互渗透,不可截然分割。
  • 汗血同源,血证最忌汗法;吐法助气上冲,血证尤须慎之。唐宗海对汗、吐、下、和四法在血证中宜忌的论述,是其"用药宜忌论"的核心精华,体现了"治病求本"、顾及正气的思想。
  • 补血为收功之法,但补血必兼补气,"有形之血不能速生,无形之气所当急固",当归补血汤中黄芪五倍于当归即为典范。补血不是简单地堆砌补血药,而是要在顾护脾胃运化功能的前提下,以甘温补血配合理气助运之品,方能收到理想效果。

深入理解:

唐宗海在《血证论》中提出的"止血、消瘀、宁血、补血"四法大纲,是对《黄帝内经》"血实宜决之,气虚宜掣引之"、"疏其血气,令其调达"等理论的具体化发展。四法体现了中医治疗血证的三重境界:第一重是急则治其标,控制出血(止血);第二重是除恶务尽,清除瘀滞(消瘀);第三重是安内攘外,恢复生理常态(宁血、补血)。

尤为可贵的是,唐宗海将"用药宜忌"作为专篇讨论,显示了其对血证用药安全性和精准性的高度重视。其"汗血同源"的理论源自《灵枢·营卫生会》"夺血者无汗,夺汗者无血",但唐氏将其具体化、系统化地运用于血证临床,成为血证治疗中不可逾越的戒律。四法在临床实践中往往需要交错运用,如止血初期即应考虑消瘀,宁血同时兼顾补血,而补血过程中又需防止滋腻碍胃导致瘀血再生,这种动态辨证的思维模式,实开清代血证辨证论治体系之先河。

四、临床应用

(一)四法在不同血证中的具体运用

咳血(肺出血):

初期用犀角地黄汤合四生丸止血,兼以黄芩、知母清肺热;血止后用桃红四物汤去川芎加牛膝、三七消瘀;继以麦门冬汤合百合固金汤宁血养阴;后期以八珍汤或归脾汤补血善后。忌用桂枝等温燥之品伤肺络。

吐血(胃出血):

急用大黄黄连泻心汤合四生丸清热降火止血;血止后用丹参饮合失笑散活血消瘀;继以玉女煎或沙参麦冬汤宁血养胃;后期以归脾汤补血。忌用吐法,忌辛温燥烈之品。上消化道出血的临床治疗中,生大黄粉口服止血是唐氏下法理论的具体应用。

便血(肠出血):

远血(色黑)用黄土汤温阳止血,近血(色鲜红)用赤小豆当归散合槐花散清热止血;血止后用桃红四物汤合槐角丸消瘀;宁血以地榆散合黄连解毒汤;补血以归脾汤合四物汤。忌过用下法伤及中焦。

衄血(鼻出血):

用犀角地黄汤合泻白散清肺凉血止血;血止后用桃红四物汤合丹参饮消瘀;宁血用麦门冬汤合知柏地黄汤;补血用四物汤合六味地黄汤。忌汗法,忌辛温发散。

尿血(肾/膀胱出血):

用小蓟饮子合导赤散清利湿热止血;血止后用蒲黄散合四物汤消瘀;宁血用知柏地黄汤合二至丸;补血用左归饮合归脾汤。忌过用苦寒伤肾。

(二)用药宜忌的实际临床指导

唐宗海的用药宜忌理论,对后世中医血证临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在临床上,医生应当把握以下原则:止血需辨清寒热虚实,不可一概寒凉;消瘀需顾护正气,不可一味攻破;宁血需区分虚火实火,不可过用苦寒;补血需兼顾脾胃运化,不可纯补腻滞。

尤其需要注意的是,唐宗海提出的"汗法禁忌"在临床上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。许多血证患者因外感发热而误用汗法,导致出血加重或复发,这在临床实践中屡见不鲜。血证兼表证者,当以滋阴解表为法,如加减葳蕤汤之类,切不可径用麻黄汤、桂枝汤等辛温峻汗之方。

临床指导:

  • 止血须分经论治:肺经出血宜黄芩、白及;胃经出血宜大黄、黄连;肝经出血宜龙胆草、栀子;肾经出血宜生地黄、知母;脾经出血宜党参、黄芪。不同脏腑之出血,止血用药各有侧重,不可一概施以凉血止血之品。
  • 消瘀当以三七为圣药:三七既能止血又能活血,止血而不留瘀,活血而不伤正,是血证治疗中不可多得的良药。唐宗海虽未在用药宜忌论中详述,但后世临床证明,三七在血证四法中均可灵活运用,贯穿始终。
  • 补血当顾护脾胃:血证后期使用补血药时,需配伍砂仁、陈皮、木香等理气醒脾之品,以防滋腻碍胃。若脾胃运化失司,补血药物不仅不能吸收,反而可能内生湿浊,加重病情。临床可在四物汤中加入砂仁、陈皮,或用香砂六君子汤送服补血药物,以助运化。

五、病机分析

(一)四法对应的病机层次

止血法——对应"血热妄行"或"气逆血涌"之标急病机。出血之际,病机关键在于"火热迫血"或"气逆冲血"。热入血分,逼血妄行,或肝气逆上,血随气涌,皆属标急之候。止血法直对其标,清热降火以安血,降气平逆以摄血。此层次属于"急则治其标"的范畴。

消瘀法——对应"瘀血内阻"之继发病机。出血之后,离经之血留滞脉外,形成瘀血。瘀血既是出血的病理产物,又是导致新病(发热、疼痛、癥积、变证)的原因。此层次属于"除恶务尽"的范畴,瘀去则新血生,气血才能恢复正常的循行。

宁血法——对应"余邪未清、阴虚火旺"之善后病机。血止瘀消之后,往往仍有余热未清,或阴虚不能制阳,虚火内扰,血液尚未完全安宁。此层次病机较为隐蔽,患者可能无明显的出血表现,但血热或阴虚的病根未除,稍有诱因即可复发。宁血法正是针对这一潜在病机而设。

补血法——对应"气血两虚、阴阳俱损"之本虚病机。失血过多,气随血脱,阴血亏耗,阳气无所依附。此层次属于"治病求本"的范畴,补血即是填精、补气即是固脱,使气血恢复充盈,阴阳重归平衡,是为收功之法。

(二)误用汗吐下法的病机后果

误用汗法:血证患者阴血本亏,汗法使腠理开泄、津液外泄,进一步损伤阴液。津伤则血更亏,血亏则火更旺,火旺则迫血妄行,形成恶性循环。严重者阴损及阳,可致气随汗脱,出现大汗淋漓、四肢厥冷、脉微欲绝的危候。临床常见血证患者外感后服用发汗药导致吐血、衄血加重,即是汗法禁忌的典型例证。

误用吐法:吐血病变的核心病机是气逆上冲,吐法亦使气机上越,两者同气相求。误用吐法后,气逆更甚,血随气涌,可致出血量骤增,甚至出现大口呕血、血出如涌的危重局面。此外,吐法耗伤胃气,中气一伤,血失统摄,出血更难控制。

误用下法:峻下攻逐之法,最伤中焦脾胃之气。中气为气血生化之源,中气一伤,则生化无源,血失统摄。唐宗海并非完全禁用下法,而是强调"不可妄用"。对于血热上冲、大便秘结之实证,适当使用大黄等通下之品,反而能引血下行、釜底抽薪。但若虚证误下,或实证过下,皆可导致中气下陷、气不摄血,使出血更加缠绵难愈。

六、证候分析

止血法适用证候

  • 血热妄行证:出血鲜红、量多、势急,伴身热烦躁、口渴喜冷、舌红绛、脉数有力。多见于急性大出血,如肺胃热盛之吐血、衄血。治宜犀角地黄汤清热凉血止血。
  • 气逆血涌证:出血随气逆而发,伴胸胁胀满、急躁易怒、呃逆嗳气、脉弦。多见于肝火犯肺之咳血、肝气犯胃之吐血。治宜泻白散合黛蛤散或龙胆泻肝汤降气止血。
  • 阴虚火旺证:出血量不多但反复发作,色鲜红或淡红,伴五心烦热、潮热盗汗、舌红少苔、脉细数。多见于慢性血证,治宜知柏地黄汤合二至丸滋阴降火止血。
  • 气虚不摄证:出血色淡、迁延不愈,伴气短乏力、面色萎黄、舌淡苔白、脉细弱。多见于慢性便血、尿血、肌衄。治宜归脾汤或补中益气汤益气摄血。

消瘀法适用证候

  • 瘀热互结证:出血后发热、局部刺痛、痛处固定、舌紫暗或有瘀斑、脉涩。治宜桃红四物汤合牡丹皮、赤芍凉血活血消瘀。
  • 气滞血瘀证:胸胁胀痛或腹痛、痛而拒按、面色晦暗、舌有瘀点、脉弦涩。治宜血府逐瘀汤或膈下逐瘀汤行气活血消瘀。
  • 气虚血瘀证:出血后神疲乏力、面色萎黄、局部刺痛、舌淡紫或有瘀斑、脉细涩。治宜补阳还五汤或黄芪桃红四物汤益气活血消瘀。

宁血法适用证候

  • 虚火内扰证:血止之后仍心烦不寐、口干咽燥、手足心热、舌红少津、脉细数。治宜黄连阿胶汤或天王补心丹滋阴宁血。
  • 余热未清证:血止后仍有低热、口干欲饮、大便偏干、舌偏红、脉略数。治宜竹叶石膏汤或沙参麦冬汤清热宁血。
  • 肝火未平证:血止后仍急躁易怒、胁痛、口苦、脉弦数。治宜丹栀逍遥散或化肝煎清肝宁血。

补血法适用证候

  • 营血亏虚证:面色苍白或萎黄、头晕目眩、心悸失眠、唇甲色淡、舌淡苔薄、脉细弱。治宜四物汤或当归补血汤补血养营。
  • 气血两虚证:除血虚症状外,伴气短懒言、神疲乏力、自汗、舌淡胖、脉虚无力。治宜八珍汤或十全大补汤气血双补。
  • 心脾两虚证:心悸怔忡、失眠多梦、食少体倦、面色萎黄、舌淡、脉细弱。治宜归脾汤补益心脾、养血安神。
  • 肝肾阴虚证:头晕目眩、腰膝酸软、耳鸣、五心烦热、舌红少苔、脉细数。治宜左归饮或六味地黄汤合四物汤滋补肝肾、养血填精。

七、历代注家参考

张仲景《金匮要略》:最早系统论述血证治疗,提出"吐血不止者,柏叶汤主之"、"心气不足,吐血衄血,泻心汤主之",开血证辨证论治之先河。唐宗海四法大纲实源自仲景,而加以系统化、条理化。

朱丹溪《丹溪心法》:提出"吐血挟痰,用桃仁、红花、苏木"的消瘀思路,强调"血证不可作劳",注重调养。唐宗海消瘀法中的活血而不伤血思想,与朱丹溪的养阴活血一脉相承。

缪希雍《先醒斋医学广笔记》:提出治吐血三要法:"宜行血不宜止血"、"宜补肝不宜伐肝"、"宜降气不宜降火",对唐宗海止血、宁血理论有直接影响。唐氏虽主张止血为第一要义,但强调止血不可留瘀,与缪氏"宜行血不宜止血"的精神实质是相通的。

张璐《张氏医通》:详论血证用药宜忌,提出"血证最忌汗、吐、下三法",与唐宗海的观点高度一致。张璐还特别指出,血证用药"宜清润不宜辛燥,宜甘寒不宜苦寒",对唐宗海用药宜忌的论述有直接影响。

王清任《医林改错》:擅长从瘀血论治诸病,创立血府逐瘀汤、膈下逐瘀汤、少腹逐瘀汤等名方,将活血化瘀法推向新高度。其对瘀血致病广泛性的认识,丰富了唐宗海消瘀法的临床运用。

八、要点总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