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讲座围绕《孟子·万章上》中"舜往于田,号泣于旻天"这一经典段落展开,深入探讨了怨慕孝爱这一儒家核心命题的真实含义。卢麒元先生从历史考古与哲学思辨的双重维度,重新审视了2300年来对"怨慕"的传统解释,提出了颠覆性的见解:舜号泣于旻天,并非为个人遭遇或父母不爱而悲,而是因为他意识到了社会缺乏共同体意识与伦理秩序,是为天下而哭。
讲座始于万章对孟子提出的问题:
"舜往于田,号泣于旻天,何为其号泣也?"
万章问孟子:舜跑到田野中,向着苍天嚎啕大哭,这是为什么?孟子的回答只有三个字:"怨慕也"。正是这三个字,引发了2300年来无休止的争议与解读。
卢先生认为,孟子说"怨慕也"并非错误,问题在于后人将"怨慕"理解得太狭隘了。一般意义上的"怨慕"是"爱而不得所以生怨"——如同年轻时候追一个人没追到,心里生出的那种怨。但这种理解把舜说小了。此时的舜已经得到了尧的一切——九男二女、百官牛羊、天下之士纷纷归附——他所怨所慕的,早已超越了个人层面的爱与不得。
舜哭的不是父母不爱他,他哭的是人们没有社会性意识,没有共同体意识,没有共同体认知。他要重建的是整个社会的伦理秩序。
讲座中特别解释了"号泣于旻天"中"旻天"的含义:
旻天不仅指时间,古人心中的"天"是苍茫宇宙,是超越人间一切的最高存在。舜向着宇宙发出"天问",这是一种极为宏大的悲悯与浩气。
"舜号泣旻天,他实际上是在完成一个复杂的人间伦理的认识过程。这个字我们后人把它简单归纳为一个字'孝'。"
舜恰好处在从原始部落制向帝国时代过渡的关键历史节点。在他之前的尧,部落规模已达到百万级别,但自然条件恶劣、生存环境残酷,四方夷族环伺。在尧的时代,北有北夷、西有西夷、南有南夷、东有东夷。尧作为伟大的战略家,认识到部落要继续生存和发展,必须向东扩张,向海盐和铜矿资源丰富的东夷地区发展。
关于尧为何跨越遥远距离(从山西临汾到山东济南一带)选中舜,卢麒元先生提出了一个基于物质基础的分析:
根据卢麒元先生的分析,所谓的"禅让",实际上是尧与舜将各自的部落区域合并。尧仍然是王(总统),舜摄政(总理)。二十八年之后尧去世,舜率领全体国民服丧三年,对尧行的是天子之礼。这一分析化解了传统解读中关于"君臣父子"的矛盾。
共同体意识: 当部落不断壮大、扩大边界,并且想长久生存发展,就必须建立秩序。建立秩序的初始阶段依靠暴力,但当规模足够大时,依靠一般性的暴力就不行了,需要的是共识——大家共同认同的道理。这个共同的道理,就是伦理的初始。
卢麒元先生认为,舜的伟大之处在于他具有极为强烈的共同体意识,而这是中华文明得以从部落走向国家的重要精神基础。共同体意识的形成逻辑如下:
"中庸之道的始作俑者,或者是中庸之道的第一个发起者就是舜,他是伦理生成的这个时候。甚至由于那个时候的伦理的形成,形成了中国的古典的社会主义的基本逻辑。"
舜之所以"号泣于旻天",正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一宏大使命的艰巨。在4500年前那个充满兽性、缺乏伦理约束的时代,要让人们从血统、家族、个人的狭隘范畴中走出来,建立起真正的社会性认知,这是一条极为艰难的道路。
讲座中特别强调了"孝"作为人伦核心的独特地位:
慈爱——动物也能做到。母老虎照顾小老虎,母狮子照顾小狮子,母狗照顾小狗,这是本能。但动物世界无反身——你永远不会看到小狮子长大后会孝顺狮王和狮母。只有人类有"孝"字,只有人类能反身,所以人类才能形成真正的群居和社会。孝,是"君子反身"里边最严酷的一个字。
卢麒元先生指出了传统儒者对"怨慕孝爱"解读的根本问题:公明高、长息、万章等人,包括后世的许多儒者,都将舜的孝局限于家庭伦理范畴。他们认为舜"号泣于旻天"是"不得于父母",是"为不顺于父母,如穷人无所归"。但卢先生认为:
当舜已经拥有了"天下之士悦之"、"妻帝之二女"、"富有天下"、"贵为天子"之后,他早已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"孝"。他所怨所慕的,不是父母的爱,而是天下人的共同体意识尚未建立、伦理秩序尚未形成。此时舜已经从"孝"升到了"仁",升到了"义",升到了伦理的高度。公明高们"离君子可能还有距离",所以无法理解。
卢先生明确指出,他不同意公明高的解释。虽然孟子将公明高的解释收入《孟子》之中,但这不代表公明高的解释就是正确的——这恰恰反映了2300年来对这一章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。
"大孝终身慕父母,五十而慕者,予于大舜见之矣。"——孟子说舜五十岁了还"慕父母"。但卢麒元先生认为,舜慕的"父母"并非仅指血缘上的父母,而是以"孝"为象征的整个伦理体系。舜的"慕"是"慕天下"、"慕仁义"、"慕中庸之道"。
万章问曰:"舜往于田,号泣于旻天,何为其号泣也?"
孟子曰:"怨慕也。"
万章曰:"父母爱之,喜而不忘;父母恶之,劳而不怨。然则舜怨乎?"
长息问于公明高曰:"舜往于田,则吾既得闻命矣;号泣于旻天,于父母,则吾不知也。"
公明高曰:"是非尔所知也。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,我竭力耕田,共为子职而已矣,父母之不我爱,于我何哉?"
卢先生明确表示不同意公明高的解释。公明高说"父母不爱我,那不是我的责任"——这完全回到了一般人对于家族和血统之间的那个"孝"字上面来理解。公明高不知道,此时哭泣于旻天的舜,早已超越了家庭的束缚,他脑子里想的已经不是这个了。
关键分歧: 孟子开篇就说"怨慕也",这个"怨慕"二字将舜说小了。舜所怨所慕者,早已脱离了"孝"字的一般含义,已经从孝升到了仁、义、伦理的高度。
万章问曰:"《诗》云'娶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'。信斯言也宜莫如舜,舜之不告而娶,何也?"
孟子曰:"告则不得娶。男女居室,人之大伦也。如告,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,是以不告也。"
万章曰:"舜之不告而娶,则吾既得闻命矣,帝之妻舜而不告,何也?"
曰:"帝亦知告则不得妻也。"
这一段涉及伦理层次的选择问题。舜的父亲瞽瞍是个盲人,性情顽劣恶毒;继母更是歹毒奸诈。如果舜告知父母要娶妻,父母必然不会同意(会让小儿子象娶)。于是出现了一个伦理困境:是遵守"必告父母"的礼仪,还是保全"男女居室"的人之大伦?舜选择了后者,而尧也理解这一选择——因为"告则不得妻也"。
这体现了儒家伦理的一个核心特点:伦理有层次之分,在更高层次的人之大伦面前,低层次的礼仪可以变通。
父母使舜完廪,捐阶,瞽瞍焚廪。使浚井,出,从而揜之。象曰:"谟盖都君咸我绩。"牛羊父母,仓廪父母。干戈朕,琴朕,弤朕,二嫂使治朕栖。
这是中国历史上最令人震撼的家庭悲剧之一:舜的父母与弟弟三次试图杀害他。第一次让他修仓库,撤掉梯子后放火烧仓;第二次让他挖井,趁他下井后将井填埋。每一次都是要置他于死地。作为主谋的弟弟象,不但毫无悔意,还得意洋洋地分配舜的财产——牛羊归父母,仓库归父母,兵器、琴、弓箭归自己,两位嫂嫂"陪我睡"。
"舜的父母、象每一次害他,他并不反击,甚至不但不反击,还仍然顺从。他用的是什么方式?如果舜反坑回去,舜就不是圣人。舜包容,慢慢地改造教育,使他们成为新人。由他们的愚蠢、盲目、邪恶、歹毒,慢慢把他教育成社会主义新人。"
曰:"然则舜伪喜者与?"
孟子曰:"否。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,子产使校人畜之池。校人烹之,反命曰:'始舍之圉圉焉,少则洋洋焉,攸然而逝。'子产曰:'得其所哉!得其所哉!'校人出,曰:'孰谓子产智?'予既烹而食之,得其所哉?得其所哉。故君子可欺以其方,难罔以非其道。彼以爱兄之道来,故诚信而喜之,奚伪焉?"
这句话是本次讲座最重要的格言之一,也是卢麒元先生认为可以做人的核心原则:
这是儒家的重要处世原则:该容忍的时候容忍,不该容忍的时候绝不让步。舜知道象要杀他,但象以"爱兄之道"而来,舜便以诚信之心喜悦相待——这不是虚伪,而是君子的包容与智慧。
万章问曰:"象日以杀舜为事,立为天子则放之,何也?"
孟子曰:"封之也,或曰放焉。"
...
曰:"仁人之于弟也,不藏怒焉,不宿怨焉,亲爱之而已矣。"
舜当了天子之后,不但没有杀象,反而封赏了他。孟子的解释是:"仁人之于弟也,不藏怒焉,不宿怨焉"——不隐藏愤怒,不积蓄怨恨,亲爱而已。但卢麒元先生明确表示:"我不同意,但我能理解。"
舜之所以不杀象,不是因为象不该死,而是因为舜已经超越了个人恩怨。象所杀的是舜个人,而不是国法。如果违反了国法,则必诛之——这就是"难罔以非其道"的含义。
实际上,孟子和舜所说的"封"其实是"放"——象虽被封在有庳,但不能参与国政,"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"——这就是流放的另一种形式,既保全了亲情,又不让象祸害百姓。
咸丘蒙问曰:"语云:'盛德之士,君不得而臣,父不得而子。'"
...
孟子曰:"否,此非君子之言,齐东野人之语也。"
...
"说诗者,不以文害辞,不以辞害志。以意逆志,是为得之。"
"不以文害辞,不以辞害志"——不要因为文字而曲解了语句的意思,不要因为语句而曲解了作者的本意。
"以意逆志,是为得之"——用作者的本意来倒推理解,才能真正得到他想要表达的含义。
这是儒家解读经典的根本方法论。卢麒元先生认为,这两句话也是理解"怨慕孝爱"的关键——如果不以意逆志,仅仅执着于"怨慕"的字面意思,就会将舜的宏大情怀矮化为个人恩怨。
最后,孟子以"孝子之至,莫大乎尊亲;尊亲之至,莫大乎以天下养"作为升华——最大的孝子,莫过于尊亲;尊亲的极致,莫过于用整个天下来奉养。舜作为天子的父亲,瞽瞍获得了最大的尊重和供养。而"永言孝思,孝思维则"——世世代代都要说孝,因为孝是一切人间伦理的根本准则、根本依据。
本次讲座不仅是对古典文本的解读,更引发了对现代社会的深层思考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