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「柴胡汤」病证而下之,若「柴胡汤」不罢者,复与「柴胡汤」,必蒸蒸而振,却发热,汗出而解。
"如果是柴胡证,而误下了,或刚好吃坏肚子,攻下了以后,柴胡汤证还在,照样给柴胡汤就可以了。"
倪海厦强调,柴胡汤证误下后,判断的关键在于柴胡证是否仍在。只要柴胡证还在,无论之前经历了什么误治,都可以继续使用柴胡汤。这体现了"有是证用是方"的辨证论治原则。
"蒸蒸而振"描述的是服药后出现的特殊反应:
误下之后,表邪可能部分内陷,但若柴胡证仍在,说明病机仍以少阳为主。此时用柴胡汤转动少阳枢机,使气机得以升降出入,正气得以振奋,与邪交争,故见蒸蒸而振的反应。这与桂枝汤证的"漐漐汗出"反应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伤寒论中,少阳被喻为"枢"(门轴),位于半表半里之间:
柴胡汤的作用就是转动少阳之枢,使表里气机通畅,正气得以外达抗邪。
"凡属三阳之证,其里气未虚,则抗拒外邪之力量仍有。柴胡汤为施转少阳之枢,使淋巴水道油膜等通畅,内外之交通无梗,本身之抗拒力量即可发展,故本方之运用甚广,功效亦倍于它方。"
"观仲师于本方下立出加减一法,统治一切外感证,于上条再叮咛祇其一证即可用之,其重视本方也,可以见矣。"
倪师指出,张仲景对小柴胡汤极为重视:
本条与第105条(小柴胡汤四大主证)、第113条(但见一证便是)共同构成了柴胡汤证的完整辨证体系。临证时当综合三条内容,把握柴胡证的核心病机——少阳枢机不利,不拘泥于特定症状组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