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二一:「阳明病」,心下鞕满者,不可攻之,攻之,利遂不止者死,利止者愈。(431530)
本条论述阳明病中一种不可攻下的特殊情况。阳明病本应用攻下法治疗,但如果病人出现"心下鞕满"(即胃脘部硬满胀痛)的症状,则不可使用承气汤类攻下。
心下鞕满并非阳明腑实证,而是「陷胸」证。陷胸证是由于邪热与痰水互结于胸膈心下所致,病位在胸胁心下,而非在肠腑,与阳明腑实证的大便燥结堵在肠中有本质区别。
如果误用承气汤攻下,会产生两种结局:
如果误攻下以后出现下利不止,应急用:
两方均为温里回阳之剂,目的是恢复肠胃的阳气功能,止利固脱。
张仲景在阳明篇中明确了四种不可攻下的禁忌证(从二二〇条至二二二条):
核心原则: 必须是十足的阳明证方可攻下,绝不可贸然行事。
"心下硬满是「陷胸」证,不可以用承气汤来攻下。如果误攻下以后下利不止,应当尽力用四逆或理中来救逆。"
本条辨最关键的意义在于强调辨病位的重要性:
阳明病攻下前必须辨明虚实:
误攻则虚其虚、实其实,导致正气更虚,邪气内陷,甚至造成死亡。
本条辨体现了张仲景"观其脉证,知犯何逆,随证治之"的辨证论治精神。阳明病虽以攻下为正治,但不可一概而论,必须详细辨别病位、病性、虚实、寒热,方可确定治法。心下鞕满、呕多、面赤、兼表证等,都是阳明病攻下的警示信号,提醒医者不可盲目攻下。